新闻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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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”人选的通知
Data:2018-05-23 Source: 留学生办公室 Visits:

为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中国教育部特设立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”,资助优秀来华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。我校可最多推荐七人,其中四人为定向名额,三人为开放名额。开放名额候选人将参与全国该类候选人的评比,评比结果优胜者获得奖学金。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评选原则,特将此奖学金评选细则公布如下:

一、奖励对象

1、定向名额4个:全校在读本科二年级(含)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自费生。

2、开放名额3个:全校在读本科二年级(含)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(含)以上的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(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)。

注:2018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可申请。


二、奖励标准

本科生奖学金:人民币18,000元/人;研究生奖学金:30,000元/人。


三、申请条件

1.学习成绩优异,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;

2.对华态度友好,在华表现优秀;

3.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,全面发展;

4.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,有突出事迹者优先;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有突出表现,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,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可优先考虑。

5.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。


四、评选流程

个人申请→学校评选→校内公示一周→上报基金委核定或评审→公布获奖人选


五、个人申请截止日期

即日起至2018年5月28日下午4:00


六、申请材料

1.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(填报须知附后)

2.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

3.2017-2018学年成绩单(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)

4.《我的留华故事》一篇(题目不限),字数不少于800字

其他支撑材料:

5.各类国家级、省市级比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明复印件、宣传报道、活动现场照片等

6.文章的检索证明、录用通知(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)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

7.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

8.其他未提到的证明材料


七、联系人

留学生办公室刘老师,电话:65778827,办公地点:明德楼102办公室。



附: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填报须知(我校“受理机构编号”为10031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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